業內人士認為,23項舉措靶向施策,可謂助企紓困的“及時雨”,既體現了很強的科學性和精準度,又展現出復雜形勢下的政策彈性和監管溫度。在前期出臺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礎上,此次“23條”的推出進一步釋放了資本市場助企紓困的強烈信號,此類政策繼續發力可期。
體現監管彈性
著眼于發揮資本市場功能、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通知》從企業申請首發上市、北交所上市、再融資、并購重組、公司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舉措。
證券市場人士認為,圍繞融資這個重要抓手,《通知》從首發上市和再融資方面同時施策,加大支持力度,將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功能,助力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克服困難、渡過難關。一些舉措很好體現了監管的彈性和溫度。
比如,《通知》提出,對2022年業績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申請首發上市的企業,在符合板塊定位及發行上市條件的前提下,經中介機構核查情況屬實且不對持續盈利能力或持續經營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相關審核或注冊工作正常推進。再比如,《通知》明確,對于受疫情影響嚴重、無法及時提交基金產品行政許可的相關簽字、蓋章文件的,可視情況采取基金管理人先說明、后補充的方式,依法依規加快疫情嚴重地區基金管理人產品注冊審查進度。
“此類舉措可在特殊形勢下,支持保障機構業務正常開展,這將有助于引導更多資金投向抗疫相關企業,更好支持抗疫和復工復產。同時,也有助于吸引中長期資金入市,充分發揮公募基金作為資本市場‘穩定器’和‘壓艙石’的作用。”一位機構人士說。
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
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被認為是此次23項舉措的顯著特征。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應該是前期經過充分調查研究的結果,后續政策落地見效的情況值得期待。
為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的上市公司渡過難關,有關部門為相關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資本市場融資并購服務。《通知》提出了兩項針對性措施:一方面,定向放寬并購重組“小額快速”審核機制適用條件。對于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上市公司不再適用累計計算的要求,在符合其他條件的情況下,僅需當次交易金額不超過5億元,或者當次發股不超過交易前總股本5%且交易金額不超過10億元,即可直接提交并購重組委審議。另一方面,定向放寬配套募集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的比例限制,支持配募資金用于滿足企業合理、必要的流動資金需求。有企業人士稱,此類措施非常具體,屬于實招,具有很強的科學性和精準度。
此外,在防范化解風險方面,《通知》指出,對參與化解民營企業特別是上市民營企業流動性風險的證券公司,在風控指標計算、私募基金子公司設立和產品備案、分類評級等方面給予監管支持。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有關方面已明確,證券公司因股票質押違約處置,導致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市值超過其總市值的5%,或者持有一種非權益類證券的規模超過其總規模的20%,可不認定為違反監管標準;同時,證券公司參與認購專項用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各類資產管理計劃的,將減半計算市場風險資本準備。機構人士認為,這兩方面的舉措將提高證券公司參與化解民營企業特別是上市民營企業流動性風險的積極性。
扎實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證監會系統與相關部門共同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為統籌抗擊疫情、防范風險和經濟恢復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以并購重組為例,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證監會第一時間出臺援企紓困政策,其中包括:并購重組的財務資料有效期可在6個月的基礎上申請延長,最多申請延長3次,每次延長1個月;上市公司因疫情原因難以在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后6個月內發布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最多可申請3次延期,每次延期1個月。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兩年多來,得益于上述政策,不少受疫情影響的上市公司得以順利推進并購重組進程,實踐效果較好。證監會將繼續實施上述政策,持續便利上市公司在疫情期間推進并購重組項目的審計、評估等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對并購重組市場的影響。
此外,證監會近期多次表示支持基金管理公司積極以自有資金申購旗下基金產品。數據顯示,2022年一季度,公募基金已自購旗下基金產品28.94億元。
市場期待系列援企紓困政策及時落地、繼續加碼。證監會表示,證監會系統將積極開展調研走訪,了解市場主體困難和訴求,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協作,共同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扎實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支持企業克服疫情影響,快速走出困境,實現更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