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記者獨家獲悉,近日,部分地方銀保監局擬開展轄內機構員工履職回避工作落實情況的調研工作。
調研內容包括:是否已向監管報送履職回避摸排情況;是否已向監管報送履職回避工作分步實施計劃;是否已制定、完善內部專門的履職回避制度辦法,結合實際明確本機構履職回避工作中“關鍵人員”“重點業務”的具體范圍,并已向監管報備有關制度;任職回避落實情況;業務回避落實情況;關鍵人員和重要崗位員工輪崗情況;豁免回避相關情況等。
2019年底,為進一步加強對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行為的監管,推動行業自律和內部廉潔建設,提升內控機制有效性,督促各機構員工公平公正履職,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回避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嚴格任職回避、規范業務回避、細化回避程序、加大回避懲戒力度等要求。
據了解,自上述指導意見發布后,各地銀保監局都在抓好相關工作落實情況,各銀行保險機構都在分步推進相關回避工作。
根據計劃,存量任職回避問題原則上于2022年底前清理完畢。其中,各級機構管理層中的存量問題原則上于2020年底前、各級機構內設部門負責人中的存量問題原則上于2021年底前清理完畢,其他存量問題應合理安排時限,避免集中到2022年清理。確有困難無法在2020年底和2021年底前完成相關存量問題清理的,按豁免回避權限經總部或一級分支機構黨組織或高管層批準后可適當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