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不足、亂象叢生 養老金融產品亟須正本清源規范發展

      2021-03-15 09:44:49

      以個人主導的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產品在國際上已成為緩解社會養老壓力的主力軍,雖然在我國初露頭角,但這類產品甫一面世便被寄予厚望。

      僅兩三年光景,養老金融市場便相繼引來保險、銀行、基金等金融機構入局。雖然產品類型不一,但名稱均帶有“養老”二字,一時間吸引不少消費者的注意。

      產品熱潮之下,養老金融市場缺乏頂層設計所帶來的問題卻在逐漸暴露。上海證券報記者近期調研發現,市面上養老金融產品數量不少,但真實供給卻嚴重不足。一些所謂的養老金融產品,其實是披著“養老”外衣的短期投資工具,并不真正具備養老功能。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據記者了解,養老金融相關規范性文件正在路上,整體監管思路是“兩條腿走路”,一方面正本清源,一方面創新試點,在規范中穩健前行。

      披著“養老”外衣的理財產品

      在巨大的養老需求下,有專家曾給我國個人養老保障市場算過一筆賬:未來5年,養老保障市場規模或突破10萬億元。

      “對于各類資管機構來說,這絕對是一片藍海。”一家養老保險公司高管直言不諱。瞄上這類業務的不只是保險機構,基金、銀行都想加入進來分一杯羹。目前,市面上能見到的養老金融產品,也基本來自這三類金融機構。

      從公開的監管文件來看,目前對養老金融產品尚無統一定義。根據歐美成熟市場的經驗,國內市場亦達成一個共識:與一般的金融產品不同,養老金融產品對收益的穩健性及跑贏通脹的要求較高,且側重長期而非短期的時間跨度來衡量。

      目前已售和在售的部分養老金融產品,恐難達到這個基本要求。記者梳理發現,除了個人稅延型養老保險等部分長期產品之外,市場上不少銀行類、保險類養老金融產品多為期限短、流動性強的短期理財產品,并沒有真正體現出“長期養老”的屬性。

      以市面上一些保險類個人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為例,靈活申購、隨時購買,產品封閉期一般在2年以內,也有7天、30天、180天不等。一位養老保險公司人士坦言,這類產品雖名稱中帶有“養老保障”字樣,但實則并無多少保障功能。

      確切地說,這些更像是非保本公募資管產品。而真正的養老保險產品,應該具備養老金領取等養老保障功能。上述人士認為,隨著這類產品的熱銷,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參與其中,不僅擾亂了大眾對養老保險產品的認知,還給保險公司帶來了一定的經營風險。

      介入養老金融市場稍晚的銀行類機構,也同樣存在這些問題。

      2020年以來,商業銀行及其銀行理財子公司紛紛推出養老概念的理財產品,從產品名稱上也多被冠以“養老”字樣。從養老理財產品的期限看,雖較一般銀行理財產品的期限有所加長,但也只有3至5年。

      借“養老名義”吸金亂象頻發

      巨大的養老需求與匱乏的優質供給之間的矛盾,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以養老服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案件近來在多地出現。

      近日,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深圳打非辦”)發布《關于防范借養老服務之名吸納公眾資金的風險提示》,提醒市民警惕以提供“養老服務”名義吸收資金的行為。

      通過分析相關案例,深圳打非辦總結了五種典型情形:以提供“養老服務”名義吸收資金;以投資“養老項目”名義吸收資金;以銷售“養老公寓”名義吸收資金;以“以房養老”為名,通過為投資人包辦房產抵押借款等形式吸儲;以銷售“老年產品”名義吸收資金;以銷售“保健產品”名義吸收資金。

      深圳打非辦注意到,事實上,部分平臺或個人不具備資質、無正當實體、收益與其承諾的回報不匹配、資金安全無保障,其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資金運轉和高額返利難以長期維系。

      不久前,北京市打擊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北京打非辦”)也針對“以房養老”為名的非法集資騙局進行了案例警示。

      北京打非辦總結了這類騙局的四大特點:往往以老年人為作案對象;假借“以房養老”政策名義,詐騙手段具有誘惑性;詐騙過程復雜,呈現出分工化、鏈條化的特點;以公證的方式規避法律,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此種模式實質上將投資人房屋辦理抵押借款,一旦公司資金鏈斷裂,投資人房產被行使抵押權,投資人將面臨房屋拍賣、‘流離失所’的風險。”北京打非辦稱。

      為此,兩地打非辦雙雙發出警示,在日常投資理財過程中,投資者應保持清醒頭腦,高度警惕,防止被高收益所誘惑。

      亟須在規范中前行

      在采訪中,有銀行內部人士透露稱,近日,在收到監管部門的窗口指導后,部分銀行資管部和銀行理財子公司暫停發行帶有“養老”字樣的理財產品。業內人士認為,這體現了監管部門對養老金融市場“在規范中前行”的監管基調。

      自去年底以來,銀保監會多位負責人在公開場合表態稱,正按照“兩條腿走路”的方針,積極推進第三支柱養老保障建設的相關工作。

      一方面,堅持正本清源,研究明確養老金融產品的標準,按照“名實相符”的原則,對不符合標準各類帶有“養老”字樣的短期金融產品堅決予以清理。

      另一方面,穩步推進創新試點,選擇少數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專營機構先行開展養老金融試點,支持相關機構發展體現長期性、安全性和領取約束性,真正具備養老功能的養老金融產品,包括養老儲蓄存款、養老理財、專屬養老保險、商業養老金等,力爭通過示范引領,為養老金融全面發展探索出一條新路。

      業內人透露稱,監管部門正在醞釀選擇若干省份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是指以養老保障為目的,領取年齡在60歲及以上的養老年金保險產品。產品設計分為積累期和領取期兩個階段,積累期不得短于5年,領取期不得短于10年,投保人年齡在60歲以上的,積累期不做期限限制。產品采取賬戶式管理,賬戶價值計算和費用收取公開透明。

      如何引領養老金融市場在規范中前行?這也是今年全國兩會不少代表委員們熱議的話題。綜合他們的建議來看,當務之急是,首先要有“一盤棋”的思維,凝聚政策合力,明確頂層設計,包括明確養老金融的規則,統一各類養老金融產品的標準,體現資金安全性、投資長期性和領取約束性等特征。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銀保監局局長韓沂表示,我國以養老為名的金融產品種類看似很多,但是否屬于真正意義上滿足養老需求的第三支柱養老產品,仍需要界定和規范。他建議,多部門共同研究,明確第三支柱的含義、內容和范圍,并出臺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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